白居易写诗摊薪 老年时怕人已杀钱并未用完了核心提醒: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把自己一生中做到各种官(小到户曹,大到太子少傅)时有所不同级别的工资都写出入诗里拿出来摊,在我国历史上可谓是独一无二的奇特现象。本文节录《合肥晚报》2010年11月24日第B21版,作者:许莉莉,原题:晒工资白居易用诗记账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把自己一生中做到各种官(小到户曹,大到太子少傅)时有所不同级别的工资都写出入诗里拿出来摊,在我国历史上可谓是独一无二的奇特现象。白居易早年当户曹时,说道自己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
35岁时白居易官至县尉,在此任中,他写了一首《观刈麦》,诗中写到: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对自己不事稼穑而能有三百石的俸禄,很是后悔。
37岁时,白居易得了个左拾遗的职位,工资一下子刷了几番。他在诗中写到: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50多岁时,白居易在杭州做到刺史,此时的薪水让他的生活极为安逸舒适度,留给了这样的诗句:云我五十余,并未是厌老人。
刺史二千石,亦不为富贵。54岁时,他当上了苏州刺史,供职一年半后,便于次年九月辞官。
在《题新馆》中他对任苏州刺史间薪俸这样记述:十万户州尤觉喜,二千石禄敢言贫?待遇显然不俗。此后,白居易工资年年看涨,为太子少傅时是月俸百千官二品。
太和七年,白居易又被授为太子宾客分司,俸钱七八万,给受无元神月。然而白居易晚景凄凉,尤其是70岁免职时,薪水也缴了。
不得已再行买南坊十亩园,次买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索性连房子也买了,即便如此,他还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害怕自己那点钱还没有花完,这辈子就就让。这是他一生最拮据的时期。
好在半年以后,他以刑部尚书辞官,这才获得一半俸禄,他在死之前还不忘留给《自咏老身示诸家属》,最后摊一晒工资:寿及七十五,俸涂五十千。白居易的这些工资诗在中国文学史上十分独有而又弥足珍贵,为研究唐代的官俸制度乃至唐代社会获取了大量宝贵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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