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8日上午,北京市四中院公开发表开庭拆分审理了高某等9人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9案。大兴区区长王有国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地出庭应诉。
该9案系由违法建设拆毁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牵涉到居民的切身利益。 据报,高某等9人分别催促证实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人民政府做出的《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中,限期拆毁违法建设的行政不道德违法。
大兴区政府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分别做出了《未予法院行政复议申请人决定书》,原告等人回应上告,驳回诉讼。 庭前,合议庭通过试卷和证据互相交换,总结了9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即《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否侵害了原告等人的合法权益、否归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驳回案件体现的大兴区瀛海镇康郡玉璟园小区的拆毁违法建设问题展开了陈述。
王有国全程参予了庭审,并在最后陈述中指出,作为行政机关必需依法行政,同时也为原告等人通过合法救济途径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点拜,通过此次庭审,也找到了大兴区政府在拆毁违法建设工作中不存在的问题,并对原告等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回应青睐。 王有国当庭还回应,大兴区政府将大大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的水平,增大源头管理力度,精心作好政策宣传说明工作,让执法人员工作反映政府的温度,以夺得更加多公众的解读和反对,联合建设一个具备取得感觉、幸福感、安全感的人与自然宜居之都。
庭审完结后,大兴区区长与原告等人展开了交流,并回应区政府将大力推展协商交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更进一步增进争议实质消弭,贯彻解决问题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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